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

100年宜蘭市語文競賽實施要點(100/08/02)

依據領隊會議提案議決事項進行修訂,內容如下
六、各項競賽時限:
④寫字:各組均限五十分鐘。
⑤字音字形:
a.國語:各組均10分鐘。
b.閩南語:各組均15分鐘。
c.客家語:各組均15分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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